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学院广大青年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表彰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相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近日省教育厅的《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细则》,附件1),对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的内涵、申报原则、申报要求等内容做了详细说明。各单位可以参照《实施细则》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学校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重点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我校多年来在教与学双“五环节”教学模式、产教融合、“红色”育人、特色专业、一流课程、新形态教材、双师型队伍、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进行深入地总结与提炼,形成体现我校特色和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成果。
二、参评对象及应具备的条件
1.参评对象。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面向学校在岗教职工教研团队,或与校企合作单位联合组建的教研团队;团队成员须从事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研究或管理工作,且成果第一完成人及完成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2.完成单位。我校须作为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我校在岗教职工须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每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第一完成人进行申报。每人只能作为完成人参与不超过两个项目。
3.成果主要完成人具备的条件。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
(2)承担教育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等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两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已获得过国家和省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要求
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是指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代表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教学改革研究成果。
项目应符合国家战略定位、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经过2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成效,在转变教育思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优质资源共享,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达到全院领先水平。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 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
四、材料准备
申报教学成果奖需准备以下材料:
1.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
2.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教学成果报告(附件3);
3.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附件4);
4.单位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
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同时提供纸质版材料附件2、3一式三份、附件4、5一式一份。
五、申报指标及流程
1.每学院至少申报2项。
2.申报项目须经各单位初评、负责人签字盖章(申报表和汇总表均需盖章)后,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附件2、3一式三份、附件4、5一式一份上交、电子版材料(以“单位名称+青年教学成果奖申报”为文件名)通过钉钉发送至赵思琪老师。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接受个人或其他方式提交及更换。
教务处将根据申报情况分两阶段进行评选。第一阶段评出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0项、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对于10项一等奖项目和二等奖中有质量、有潜力的项目作为重点培育项目,开展有针对性辅导,根据省教育厅正式文件遴选要求和规定,在优化完善项目内容后,启动第二阶段评选工作。将根据第二阶段评选排序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
以上工作时间点、材料要求及工作流程,随省教育厅正式文件进行优化调整,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此外,为了提高申报质量,7月31日之前申报书电子版通过钉钉发给赵思琪老师,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审阅、指导。
附件:
1.《江西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申报书
3.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教学成果报告
4.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5.单位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1:《江西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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