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学期开课前,学院需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会同实习单位共同拟定《实习方案》(模板见《南昌职业大学实习管理办法》)。
2.分管教学副院长应对《实习方案》内容进行审定,审核通过之后签字。
3.学院应将《实习方案》(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处长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留存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4.备案完成后,学院应严格按照《实习方案》实施实习工作。
5.对于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家长)明确不同意学校实习安排的,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实习单位。学生应提供经本人、法定监护人(家长)、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填写好并签字盖章的《南昌职业大学学生自主岗位实习申请表》《实习三方协议书》《知情同意书》给学院,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按照《实习方案》实施实习工作。
6.学生离校实习前,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必须签订好实习三方协议(《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内容不得删减,如有其他需要可在三方协议中以附件形式添加有关条款。)并家长知情同意书,一式三份,学院保留一份存档。
7.学生离校实习前,学院应会同实习单位开展学生实习安全教育,并向学生发放《南昌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手册》。
8.对于新增实习基地,应当符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经学院实地考察评估形成书面报告,签订《南昌职业大学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并出具企业营业执照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备案,名单须经校级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开。
9.学院组织实习要保证在赣岗位实习学生数不少于实习总人数的50%。
1.学生按照实习方案实习,按时撰写实习日记,完成实习手册撰写,与实习指导教师保持联络。
2.实习指导教师、学院负责学生的实习日常管理,做好指导、沟通联系工作。
3.学校不定期安排人员到实习单位看望学生,教务处等部门和学院定期对实习工作进行检查。
1.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在实习手册实习综合考评表里填写考评意见,再由学生将完成的《南昌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手册》上交实习指导教师。
2.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完成情况,填写实习综合考评表指导教师意见并综合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将完成的《南昌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手册》上交学院。
3.学院做好实习成绩录入、实习工作总结及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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