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与职责有: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校教学工作决策,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和检查评价教学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教学工作例会或专题工作研究会。 3.负责制定学校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制度。 4.根据学校规划,做好学校的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布局调整论证和新增专业的申报等工作。 5.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学院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及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 6.负责全校专业(群)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学生技能大赛及教学信息化建设工作。 7.负责组织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精品教材等的评选和申报工作。 8.制定全校教研活动计划,组织开展教研活动。 9.负责组织教研成果及各类教学奖励评审工作。 10.负责学校教学资源的调查、检查、评比、调配、管理、协调、共享、建设、开发和利用工作。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管理、运行与维护工作。 11.掌握高校教材建设的信息,保持与合作单位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好教材的有关工作。 12.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13.负责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发放审核工作。 14.负责各类考务工作。 15.负责各教学单位各种教学培训工作。 16.负责学生成绩的管理、审核及成绩证明办理等工作。 1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校师资培训规划,审批各教学单位教师外出进修计划。 18.负责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工作。 19.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建设工作。 20.参与师德建设工作。 21.负责学校周历制定工作。 22.负责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23.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2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